随着GB4806系列食品接触资料及制品(以下简称食品接触资料)食品平安国度规范的发布施行,“契合性声明”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名字。但是,在详细的施行过程中发现仍存在一些不恰当,或者错误的认知。
为进一步提升大家对食品接触资料及制品契合性声明(以下简称契合性声明)的了解,更好的做好相关平安合规工作。在此,DPTC与您一同重温《塑料食品接触资料供给链义务及契合性声明行业指南》的相关请求,分享施行过程中常见问题的DPTC之见,聊一聊那些你知与不知的问题。
为什么要契合性声明?
GB 4806系列新国标食品接触资料平安的技术指标,除感官、根底理化指标外,还规则了原料和添加剂请求。关于原料和添加剂,塑料、橡胶、涂料等多数资料均采用了肯定列表的管理的方式,且规则了原料和添加剂中相关物质的特定迁移量限量(SML)、特定迁移量总量限量(SML(T)和最大残留量等限制性请求。此外,GB 31604.1迁移实验通则请求应依据产品的实践/预期用处选择迁移实验条件停止迁移量测试,从而评价迁移量限量指标的法规契合性。
因而,只要取得食品接触资料中原辅料物质信息,特别是有限制性请求的物质信息,以及食品接触资料的运用条件,方能精确的评价食品接触资料的合规性和平安性。但是,食品接触资料是一个多级供给链消费的产品,只要在供给商和客户之间展开供给链上下游的信息交流(即契合性声明的有效传送),才干保证食品接触资料及制品的合规性。
综上所述,传送契合性声明,不只是向客户确认产品契合适用法规和规范的相关请求;更是向客户提供相关的必要信息,保证产品的合规以及合规性考证的施行。
谁来出具契合性声明?
食品接触资料(食品相关产品,包含食品接触资料)的消费企业是其合规的第一义务人。即需求对产品停止检验确保其契合食品平安国度规范,并依据GB 4806.1第8.3和8.4条款请求出具契合性声明。特别阐明,这里的消费企业是食品接触资料供给链上一切的消费企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