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毒产品的标准体系和监视体系已趋完善,目前曾经构成了基础标准、应用标准、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4大标准体系,在用和行将实施的各级各类标准超越70个。其中基础标准主要包括消毒产品相关的基础术语和定义、消费及管理类规范;产品标准包括消毒器械卫生恳求、灭菌器械卫生恳求、消毒灭菌指示物卫生恳求、消毒剂卫生恳求和相关消毒产品标准五类;检验方法标准作为消毒产品检验及评价的基础,目前新发布国标20余个,共涵盖理化检验方法、毒理学检验方法、金属腐蚀性实验、生物指示物评价方法、化学指示物评价方法以及清洗、消毒和灭菌效果检验方法6类。
我国关于消毒产品的备案和监视管理,规则了不同产品的检验恳求。其中《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则,消毒产品消费企业应当按照国度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恳求抵消毒产品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杀灭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等中止检验。
WS/T 628-2019《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恳求》规则在消毒产品初次上市前,产品义务单位应根据不同产品类别中止理化指标、杀灭/抑止微生物指标和(或)微生物指标、毒理安全性指标、指示物技术指标的检测,其附录B及附录C更是规则了消毒剂或消毒器械类产品对不同消毒对象运用时应细致测试的条款,比如有效成分的含量、稳定性、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污介入标、不同菌种的杀灭实验、模拟现场实验、现场实验及毒理学检测中的急性刺激实验、致突变实验等,并对特殊的消毒剂或消毒产品中止了注释。